當入不敷支、財務管理不善時,很容易會引致債務出現問題。債務所帶來的困擾可說得上是精神上的折磨。不謹要擔憂如何解決財務問題、還要想解決方案帶來的後果和影響。很多人會誤以為欠債時,破產是唯一的出路。其實現在坊間上有很多不同的債務重整方案,能有效解決財困問題。有些方案更是影響程度較少、自由度較高、基本上日常生活亦不太受影響。今天就讓大家分別瞭解三大不同方案:破產、債務舒緩、債務重組,各有利弊之處,亦適合面對不同財務危機的人士。先了解清楚,才選擇適當自己的方案。儘管真的不幸遇上財務危機,亦無需過於擔心,總會找到方法帶來一線生機。

首先,我們先簡單了解一下不同方案的意思。

破產 破產是在別無選擇下的出路,由法庭宣佈欠債人無力還債,
生活將帶來嚴重的影響,和永久留下破產紀錄。
債務重組
(IVA)
需經由具有法庭認可資格的會計師或律師辦理,
為欠債人重新制定雙方接納的還款方案。生活沒有不太影響、限制較少。
債務舒緩(DRP) 簡易版的債務重組,當中並毋需要涉及委任律師代辦申請。
欠債人只需自行與債權人進行商討及取得共識、達成雙方同意的還款方案,
無需經過任何法律程序。

^ 選擇債務重組(IVA)或債務舒緩(DRP),主要取決於欠債金額的大小和當中會否涉及法律程序。

 

應選擇債務重組(IVA)或是債務舒緩(DRP)?

債務重組(IVA)  債務舒緩(DRP)
瀕臨破產邊緣 欠債金額較小
欠款金額為五十萬港元 或 月薪的十五倍 欠款金額為十萬港元以下 或 大於月薪十倍
必須要 75% 債權人(以欠款額計算)的同意 只需一個或以上的債權人
擁有穩定收入的人 擔心聲譽受損的人

債務重組和債務舒緩均為債務負擔過重的人士提供重整債務還款的方案。兩者的限制較少,欠債人士於執行期間仍可以持有現有的物業、資產、保險、出外旅遊等,自由度相對較高。破產不是唯一出路,影響亦十分深遠,故此在選擇破產前,我們會建議先慎重考慮選擇債務重組或債務舒緩來解決財困危機。以下為三大方案的利弊之處。

 

破產 債務重組(IVA) 債務舒緩(DRP)
好處 – 欠款一筆勾銷,
四年後可重獲新生。
所有卡數、私人貸款均不須再還債– 一切追數行動停止,生活回復正常,
無需再為巨債憂心

– 可依靠薪水應付生活

– 負資產樓宇將交付
銀行出售,
無需繼續供款。

– 對個人聲譽並沒有太大影響

– 欠債人仍可持有銀行帳戶

– 因涉及法律程序,
故此具法例保障

– 相比其他重整債務方案,
節省利息支出

– 相比起破產,所持有的專業牌照不會受到影響,仍可擔任公司的管理層、經營自己生意

– 不涉及任何法律程序,
申請時間短、手續較簡單– 只需繳交申請費,無須委任律師/會計師代辦,
節省一大筆的費用

– 還債紀錄不會顯示於公眾查閱的破產名冊上,不會告知僱主、不影響工作

– 預留還款的金額後,餘下的月薪可自由使用而不受限制

壞處  – 現職僱主會收到破產管理處通知,
工作有可能受影響– 不可再保留專業牌照,包括律師、地產、
保險、會計等

– 不可從事生意、
擔任公司管理層、
出任董事等

– 有旅遊的自由,可是不能自費。同時每次出境亦需向破產管理處清楚交代行蹤及住處

– 不可乘搭的士、
購買奢侈品

– 不可購買基金、
保險供款、投資物業等

– 公積金有機會用作
欠債還款

– 債務重組紀錄會被記錄於破產署的特別名冊上,
公眾可隨時翻閱– 欠款須於三至五年內還清

– 執行期間不可保留信用卡

– 信貸紀錄會降低,一般申請信用卡、借貸也不會獲得批核

– 局限於欠債金額較小的人士

– 信貸評級會被降低,影響申請新信用卡

– 若債務人與債權人未能達成在還款方案中達成共識,那最後還需交由法院處理,即債務重組(IVA)

債務問題的跡象

若然你面對以下情況,必須多加留意,不然債務問題會越來越大,問題將一發不可收拾。

  • 簽帳額經常超過可信用限額
  • 過於依賴信用卡
  • 四出問朋友、家人借錢才能繳交卡數
  • 只能支付每月的最低利息或服務費,難以一筆過邀交每月債務
  • 銀行聯絡你要求還款或聘請收帳公司代為追債

 

好好管理自己的財務是我們必須學習的課題,若然債務不斷累積,情況只會更為嚴重。沒有人希望走上破產的局面,故此我們需要先處理好自我的財務分配,避免走上絕路。不同債務方案有著各自的優缺點,若然想了解更多適合自己的方案或專業的意見,可隨時與我們聯絡。不論任何債務重組方案,亦希望為你化危為機。